佛山照明12月25日晚间公告称,2012年12月11日,佛山照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参与高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》,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(富湾)照明大道以北、恒昌路以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公司参与了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,以20852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(受让土地面积479356.38平方米,折合约719.03亩)。2012年12月24日,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签订了《成交确认书》。按照《成交确认书》要求,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并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地价费及交易服务费。